卡優新聞網林惠琴 2012-05-18 04:47

       室內設計與裝修消費紛爭層出不窮,行政院消保處統計發現,去(100)年相關申訴案達226件,常見完工日延宕、追加預算、設計與消費者構想不同、尾款結算等問題。為此,消保處審議通過內政部營建署研擬的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與設計委託契約書範本草案,預計最快6月上路實施。

        契約範本草案內容共有幾項重點,首先,為了防止業者是空殼公司,明定不得將工程全部轉包,否則消費者有權終止契約。其次,工程範圍、內容與價款,均須經消費者同意後增減,不可施工後漫天開價。再來是,業者完成一定階段工作進度,且經消費者確認後,方可要求給付相當比例的服務費用。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表示,業者若未於期限內完工,應按日給付工程總價千分之一的遲延違約金,消費者可自應支付工程款中扣除。此外,假使業者未如期完工或驗收發現瑕疵而拒不改善,消費者可要求限期完工、修繕,或是轉委託第三方施工,費用可自尚未撥付的款項支應,甚至可直接終止契約。

        除了參考政府單位提供的契約範本外,消費者也得啟動個人第六感「停、看、聽」。好房網建議,可先要求看設計師執照,並利用經濟部商業司、內政部營建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網站,查詢是否為合法公司或登錄室內裝修;而且簽約前,先上網瀏覽設計師的作品與網友評鑑,確保風格能符合自己對家的想像。

        由於許多裝修糾紛源自於消費者與與設計師對於建材計價單位的認知,存有差距,因此付款前,必須搞懂估價原則。例如坪與平方公尺約相差3.3倍,玻璃、大理石、地毯常用的「一才」係指30公分見方;油漆壁塗的一底二度係指上2次色,最好改成二底三度,上色將較為均勻細緻。

        此外,業界貫用的「一式」、「同級品」項目,各自解讀不同,因而常成為預算不斷追加的錢坑,最好在逐項工程細目中,清楚列出單價、數量、建材與施工範圍等,減少雙方認知差距。同時付款堅持3:3:3:1原則,訂金先付3成,施工期間再付6成,最後驗收無誤再付清尾款。

        好房網並提醒,設計師常會告知消費者,尾款交付、業主入住就算結案,但事實上總價10%20%的尾款,一定得於驗收完成,並要求保固期後再交付。一般來說,建材、施工基本保固期是1年,而防水、水電配置則建議拉長至3年。另外,須保留契約、收據、發票、完工照片等,若碰上糾紛,即可作為自保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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